一块钱也是乱收费!反映霸州一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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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网友反映在霸州坐出租车,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收费,竟然多收了一块钱,网友质疑多收钱是否符合规定?
(本文图片均来源于网络,与本事件无关,仅供参考)
据网友张先生(化名)说:我是固安人,在霸州这边工作,4月8日,我在112国道打了一辆出租车,去益津市场北门那边,到了之后,我看到计价器上显示19.1元。下车后,我想用现金支付,就给了出租车司机20块钱,出租车司机说,他找不开。当时出租车司机说,让我给他20块钱。我问他,明明是19块钱,凭什么给你20块钱啊?出租车司机说,他没有零钱。我跟他说,没有零钱,可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给我,这名出租车司机也没说话,踩着油门开车就走了。
我外出打工也不容易,虽然1块钱并不多,但是不按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收费,这也不符合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吧?既然有这个规定,就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不能乱收费啊!我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件事了,正在等相关部门的回复。
根据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:乘客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车费;如果计价器显示为19.1元,乘客付了20元,多出的部分出租车司机理应返还给乘客。
针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,如果情况属实,希望相关部门能按照规定对出租车进行规范管理,把张先生多付的钱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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